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2021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年度制度报告模板

时间:2024-05-28 08:24:53 作者:小编 字数:22292字

2021年,我县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月1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历届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历届全体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紧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狠抓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以及规范的行政行为。扎实推进各项政府工作,在建立法治政府方面取得新进展、新成果,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工作职责

1.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坚定不移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县委常委会会议、县县依法治县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法治思想和中央决策部署的思想, 省、市委,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综合法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徐大哲在2021年县委第一次会议上省委综合法治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原党委书记在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城、研究部署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推动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2、坚持履行职责和责任。县委、县政府历来把建立法治政府放在全局的重要位置,书记、县长是执行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统筹推进严执法、公正公正、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想和方法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县委办公室印发了《2021年县委工作要点》、《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文件。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实处,取得了实效。严格落实建立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县人民政府按要求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建立法治政府的情况。

3、坚持法治思想。县委、县政府重视领导干部在全县综合法治中的关键作用,带头尊重法治、尊重法律。要求全县领导干部全面深化法治意识,努力提高法治思想,切实提升依法治国能力,坚持运用法治力量推进全县工作,使法治成为新时代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县委理论学习中心小组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知识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2021年,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知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7月1日重要讲话精神。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全县干部网络学院1475名学生参加了《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外古今比较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等课程的学习培训。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

4、坚持检验员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接力棒”作用,今年9月,为做好中央法治办公室来湖南开展监督工作的合作、服务和保障工作,《关于欢迎中央法治办公室来湖南开展法治建设监督工作的通知》印发《法政》,将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纳入年度工作报告范围,将法治建设指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通过多种方式加强监督检查。法治建设与经济发展同时部署、促进、监督、考核、奖惩并行。今年10月,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督导了全县11个乡镇、30多个部门的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梳理总结各自工作,总结经验,查补空白,依法向县委报告工作。

(二)充分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营商环境。县领导将率先联系企业,对重点骨干税源企业实施“一项目、一带头、一队、一计划、一抓到底”的“五一”服务机制,从政策扶持等方面深入挖掘企业的困难和痛点, 要素保障、科技创新、市场拓展、降本、环境优化,帮助企业从源头上解决实际困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开通优化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专线,以“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问题转接机制,建立“荆州营商环境优化服务企业发展平台”,聘请主管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营商环境监管责任, 确保企业投诉渠道畅通、反馈及时、高效解决。2021年,印发了《荆州苗佗族自治县工业企业九项措施》《荆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支持县内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优化营商环境。在产业园内,设立了全代理、法律咨询、资金指导、科技研发、就业保障、开放合作、融资担保、营销推广等八大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吸引优质资源集中荆州,吸引优质企业落户荆州,优质项目落地荆州。目前,园区企业数量已从12家增加到68家;园区员工人数从631人增加到3126人;税收年均增长率为18.15%,技术、工业、贸易收入年均增长率为48.83%。荆州正逐渐成为营商环境的高地和外商投资的萧条地。

2. 优化行政审批。按照“精简行政放权、放权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大力推进“四清单”制度,实行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制定了《荆州县乡镇权力责任清单》和《荆州县授予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明确了乡镇权利责任116项,乡镇经济社会管理服务权授予62项。组织实施政务事务“三化”行动,严格按照“减材、减环节、限时、减运”要求填报实施清单27875项,减少环节3979个环节,减少报送材料5721件,降低成本37个,压缩办理时间30%以上。我们将全力推广“一次一件事”的微信小程序,向公众宣传和介绍小程序的电子牌照,引导群众注册使用“一次一件事”的微信小程序,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淮化市排名第一。

3. 优化政府服务。高标准建设线上线下两个“一事一事”专区,线上推进落实“一事一事”建设要求,结合“三化”行动成果打造政务服务旗舰店“一事一事”栏目,实现跨层、跨地域非歧视性验收, 并以相同的标准处理;线下建设集咨询指导、自助服务、信息披露查询于一体的“一次一件事”综合服务区(“跨省总办”);建立帮助代理制度,整理放行43项帮销,明确3名工作人员为专职助理代理,实行现场帮办、线上办理、就近办理、上门办理,全面提升企业群众线下办理体验。实施“一窗受理、一体化服务”改革,实现非歧视受理;落实省市园区赋权工作的部署,采取“应赋能”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整理了《荆州县园区赋能指导目录》,在县政厅设立园区审批服务绿色通道,以服务前赴的形式,最大限度地方便园区企业就近办事。坚持政务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截至目前,今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556条;其中,政策文件、通知及公告93件;重点领域政府信息95条;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重要信息1407条及时转载转发;“跨省总办”“党史学习教育”等重点工作建设专栏2个。

(三)全面完善体制

1.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和重大事项法律把关制度,创新引入《重大行政决策联合审查办法》,为提高政务决策的科学性、 民主化、依法治制的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二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重大行政决定通过荆州县党政信息网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使政府决策为群众所知,公开透明。三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事关群众实际利益、群众高度关心的事情,要坚持向人民群众求情。例如,《荆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等文件,在听证会后按照程序印发。四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法律审查部门参加了县委常务委员会、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室会议等重要会议,严格执行政府重大事项法律把关制度,完善了合法性审查规则,进一步提高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化水平。

2.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严格执行《荆州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组工作细则》,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作用,积极构建由法律工作人员组成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系, 公职律师、社会律师等,以及各有关执法单位也积极聘请律师担任单位法律顾问,严格把控法制审查。同时大力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全县138个村(社区)续签法律顾问合同,成立法律顾问服务微信群,覆盖率达100%。2021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审核了350多份文件和合同,提出了80多条法律建议。

3、健全文件审核机制。建立健全审查、沟通回复、专家咨询示范制度、定期公示制度、后续评价制度,切实提升工作实效性、科学性、民主性、实效性。认真贯彻落实“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加大主动审核力度,加大审核刚性要求,完善审核中沟通反馈的工作机制。2021年,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六份规范性文件全部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并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备案率100%。

(四)全面规范行政执法

1、严格落实“三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策法律审查制度,依托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资格审查,推动“三制”在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严格执行“两法”,即未通过执法资格网上考试的,不发执法证书,不准从事执法活动。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顾”、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重点工作建设专栏。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等执法部门通过荆州县党政信息网主动公示行政处罚决定,有效推动了行政执法部门主动公开执法结果的工作。

2.推进全面执法改革。按照一个领域最多一个执法队伍的原则,统筹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的配置,降低执法水平,下沉执法力量,积极推进基层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协调开展六大领域行政执法综合改革: 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城市管理。目前,除市级应急管理尚未明确外,其余5个地区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11个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已完成改革,构建了权力明确、职能明确的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提高执法效率,促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3.加强法治人才队伍。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对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农业、农村四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批准增设专职副执法长2名。二是加强乡镇执法力度。对于11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核定配置队长1名,全县批准的113名乡级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全额拨款,今年8月,全县11名乡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全部到位。三是加强县级劳动力建设。今年,县委依法全面治理办增加了专职人员2人的编制,负责县县综合治理工作。同时,按照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县委常委会同意,县司法局增设了两名专门政治法制人员,加强行政复议力。

4.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要大力监督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工作。严格落实持证发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制度,通过调查、参政、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完善程序,规范执法。二是开展执法案卷审查。2021年,共审查了11个乡镇人民政府、1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42份立案卷。对各执法部门案卷中出现的问题逐一书面反馈,提出整改要求,提高案件质量。

(五)全面维护社会稳定

一、完善多元化解决冲突纠纷机制。坚持发扬新时代“风桥经验”,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逐步形成以人民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凝聚力、相互协调配合为依托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注重充分发挥律师和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整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促进冲突纠纷的有效化解。加强与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定期分析信访案件、公安案件、民事案件的数量和类型,研究判断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做好预警、预防工作。2021年,“住会”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成立,全县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逐步向各级、各部门、各领域扩散,真正做到“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为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积极审慎地解决各类行政纠纷。积极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坚持“改正错误”原则,积极办理各类复议案件。认真贯彻落实《荆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应对诉讼工作。坚持完善调解调解制度,积极调查、调停、解决各类行政纠纷。2021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3件,行政回应案件12件,全县各级调解机构调查各类矛盾纠纷案件1056件,成功调解解决案件1053件,调解成功率达99%以上,民有收获感, 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3.创新构建诉讼来源治理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诉讼来源治理、推进荆州县多元矛盾争议解决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首的县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领导小组。县人民法院先后制定颁布了《荆州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和现代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和《荆州苗侗族自治县司法局:荆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对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与县司法局共同成立诉讼调解对接领导小组。飞山市公安调解室等专项调解机构。县人民法院在曲阳镇、奥上镇、新昌镇设立了首批三个诉讼源头管理工作站。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线,截至目前共办理诉前调解案件851件,调解成功599件,成功率达70%以上。

4、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工作要求,制定《荆州苗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宣传实施的通知》、《荆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 《荆州县风险识别与控制、隐患排治和墙体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建立健全全县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隐患风险防控制度、隐患风险防控制度。为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了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5.全面完成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向政发〔2021〕9号)的精神,我县旨在推动形成科学合理、权利责任明确、协调优化、运行顺畅的行政复议机构制度,积极快速开展工作, 调整县内同级行政复议相关职责,明确行政复议职责由县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县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事项,并全面完成任务2021年6月1日前改革行政复议制度。

6.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严格落实会前学习法律,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建立健全学习法律制度,使全体干部了解有关法律政策等相关知识。二是落实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相关制度,建立法律队伍建设,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实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三是加大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活动”、“农村法治宣传月送法下乡活动”、“美好生活,伴民法典”专题宣传活动, 青少年法治宣传周、“十二四”全国宪法日宣传活动等法治宣传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00余项,分发宪法、民法典2万余份,印发各类法律宣传资料4.7万份,分发法律宣传资料2.3万份,收到社会公众法律咨询1000余份。贯彻“执法者必普法”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法治进机关、村、社区、学校、企、单位活动,打造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发挥广播、LED、互联网等媒体的力量和优势,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建立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积极氛围。

7.不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充分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优势。充分吸收各民主党派、社会精英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建立法治政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高度重视并亲自推动对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的处理,全年共处理全国人大提案78件,政协提案60件,完成率达100%。2021年规划政府投资审计项目60个,截至目前已完成85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结算金额2.23亿元,减额2061万元,降幅率9.25%。扎实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项,领导干部离任(在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2项。全面开展信息公开,充分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新政媒,加强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12345”热线平台处理9个市长邮箱、27个县长邮箱、6872件公共事务,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总体要求和人民群众期望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薄弱, 且推广效果不明显;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发展不平衡。三是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四是工作创新有待加强。

二、推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规划

(一)全面提高法治意识。深入推进领导集体学法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手段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制,深入开展“八进八新”活动。严格落实“执法者应当普法”的要求,不断加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和实效性。以“学法、讲权利、讲义务、责任”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公民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等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规范行为,不断提高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素养, 形成遵纪守法、崇法奉法、依法办事的社会风俗。

(二)切实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考核奖惩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需要建立健全奖惩评估的执法程序和方法。完善执法责任制度和不法案件追究责任制度,做到有权有责,监督使用权力,查处违法行为,追究侵权责任。落实执法考核制度和行政执法绩效考核,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推进综合执法,整合执法力量,最大限度保障执法工作发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高质量建设。

(三)严格行政执法监督。要努力提高执法和司法水平,依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队伍。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和人员建设,抓紧现有法治人才培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入职门槛,做好行政执法证考前培训,提高各部门持证率,规范执法人员培养机制,提高执法队伍水平。以全面贯彻行政执法“三制”为抓手,清理行政执法不严格、不公证、不规范的问题,迫使行政执法单位改进执法手段。充分发挥社会监督权力,不断提高全县依法治政水平。

(4)继续加强团队建设。充分发挥县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带头作用,进一步明确县级和乡级法律制度工作的职能,着力加强县级和乡级执法队伍建设。抓住实施重大执法决策法律审查制度等“三制”的机遇,确保法律审查人员配置符合要求,做好业务培训。建立以公职律师为主体的法务讨论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政府宏观经济决策中提供法律分析意见的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五)全力优化政府服务。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率。结合“放权、放权、放权、提供服务”工作,进一步梳理精简行政审批(许可)事项,推进行政许可项目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切实便利企业群众工作;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有效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主动性;在全面把握形势、强化理论思维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工作规律,加强政策研究,探索新举措、新方法,进一步推动信息化、法治化深度融入政务。

中共荆州苗佤族自治县委、荆州苗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12月 24,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