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门县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年度报告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28 11:15:20 作者:小编 字数:20393字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岐门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督导及责任落实条例》等国家、省、市工作部署,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学习思考实践,切实强化法治思维。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推进法治会议精神。先后印发《岐门县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意见》《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推进法治会议精神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加强组织学习。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先后组织专题学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纳入年轻干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班和科级干部进修班。 习近平法治思想被纳入内设机构负责人高级培训班,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新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县级各部门经常性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情不减,引导不放松。

(二)以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为抓手,坚持正确方向、开拓创新,优化法制营商环境取得成效

实行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公布县级权责清单涉及29个单位,共2936项;公布乡镇权责清单共31项。县级公共服务清单涉及46个单位,共994项;乡镇公共服务清单183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涉及17个单位,列入清单125项,其中保留97项,规范8项,调整取消20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制定《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梳理证明事项需保留232项清单,在保留清单基础上形成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50项清单。 印发《关于规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线上线下办理方式的通知》,规划对县级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目录(第一批)实行线上线下办理,要求各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证明事项特点分类确定审核方式。全面开展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按照《黄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地)登记负面清单(第一批)》,杞门县积极推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各类市场主体实行“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制”登记模式改革。《黄山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地)登记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正在实施中。2021年,通过简易程序注销企业8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15家。 该程序的实施,进一步压缩了注销登记的时间成本,优化了市场主体存量结构。

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按照《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政发〔2021〕8号)和《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皖政发〔2021〕39号)要求,加强改革涉改单位与上级对口单位的联系,及时认领改革事项,动态调整(安徽政务服务网)和线下服务指引,向社会宣传落实改革举措,扩大政策认知。组织参加“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部署会、业务培训会和全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电视电话会议。 2021年,涉改单位共认领改革事项64项,在岐门县政府网站统一公示改革事项,优化审批、强化监管措施。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切实调整“一单两库”,整合抽查清单,科学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2021年我县各部门共开展检查81次,出动执法人员246人次,检查企业570家,其中开展联合任务28次,检查企业83家。落实2021年版营商环境改善行动计划。印发《岐门县创建“四优”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商环境改善行动计划(2021年版)的通知》。 常态化开展“四送一服务”工作,健全完善“四送一服务”保障机制,将全县70户重点企业、31个省级重点项目纳入保障范围,29名县领导、16个保障单位、49名保障干部联系保障。深入贯彻落实黄山市“四个千项目奋力崛起追赶”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抽调39名干部与县“四送一服务”保障干部组成32支“县级服务队”,走访服务30户重点企业、2个重点项目。

(三)以完善依法行政体系、建立规章制度、有效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为引领

印发《岐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通知》(岐政办[2021]37号)和《岐门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的通知》,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决策方式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置门槛,严格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本单位规章单位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2021年共向市政府、县人大报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21年8月31日前发布的现行有效的县级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80件,经清理后保留53件、修改4件、废止23件,并在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公布。开展“含有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3次,协助商务局清理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1次,确保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中央、省、市有关部署、与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协同发展相衔接、相一致,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顺利实施、规范疫情防控措施(政策)、自然保护区等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集思广益、严格程序,取得实效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被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法制学习内容。印发《杞政办〔2021〕36号》,对决策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工作作出具体要求,防止“走过场”。对不同决策事项征求意见的方式作出严格要求,2021年对涉及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128项协议和法律事务,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提出法律意见等形式进行合法性审查。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建立我县律师参与接待走访机制,就各类信访事项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对重大复杂信访案件、信访事项审查核查、听证活动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处理建议,全面实现法治信访。组织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为全县各单位党政领导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新修改的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2021年安排10余名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加领导接待、审核疑难信访等会议80余场,重大决策事项、执法事项、政策文件起草等会议及线上线下研讨90余场,为我县法治建设提供了重要力量。

(五)围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目标,加强监督检查、提升执法能力成效显著

加强行政执法督查。全县2020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全面完成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和18个乡镇开展安徽省行政执法督查平台培训。各执法单位完善监察部门、执法部门、执法人员信息,新增2021年执法主体、委托机构、行政权力、处罚自由裁量权信息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信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成全县237名行政执法人员(含乡镇综合执法领域147人)资格认定考试。认真落实《黄山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辅助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组织8个执法单位51名辅助人员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全部通过考试。印发《关于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基本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及省级执法证年度评审的通知》,对全县所有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进行书面培训和考试。对全县546张执法证进行年度评审,其中542张通过,撤销、注销4张。推行执法档案互评模式。 组织开展市场、生态、交通运输、农业和水利、文化和旅游、应急等6个部门行政执法档案审查(共审查处罚档案78件、许可档案69件),并于2021年7月2日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法院、人大法工委、律师等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审查,遴选出18件档案(行政许可6件、行政处罚12件)推荐给全市评议。

从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文书送达等方面对参与执法的卷宗进行审查反馈,切实规范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执法单位对轻微违法行为实行免予处罚制度,其中,县市场监管局对20起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决定不予处罚。继续深化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四大领域行政执法综合改革基本完成。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全县目前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99亩,处置率61.9%,处置“晚三不供”土地162.3亩,处置率116.7%。深化“三重一强”专项打击行动。 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人次,检查企业500余家,查处整改问题30个;开展“严肃、严肃、促进”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查处举报问题16个,整改完毕报市级以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隐患2584处,已整改2499处,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1起,其中先发制人罚款15起,事故罚款6起。共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1家,责令停产停业2家,罚款总额150.141万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渔制度持续向好。 做好宣传引导、一禁一放、村民自治、部门联动、监督执法等工作。县农水局先后配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等组织开展重要节点专项行动50余次,巡查河道3000余公里,查获陷阱、刺网400余只;查处非法电捕案件8起(不含渔业刑事案件3起),收缴电枪8台,罚款3.15万元;查处非法捕捞野生棘胸蛙案件1起;检查水产品零售商100余家、水产品交易市场20余家。

(六)围绕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多措并举有力维护公平正义。

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全年全县排查矛盾纠纷2192件,调解2190件,成功调解2110件,调解率96.3%。调解行政纠纷946件。建立人民调解专家库,聘请人民调解专家70余人,聘用专职人民调解员43人,深化“心灵花园”工程,举办专题讲座10场,举办首届“智慧父母培训班”,接待信访15人次,化解纠纷17起,累计受益3000余人。深化城市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呈现新亮点。把“心灵花园”建设得美轮美奂。 “心灵花园”项目被列为2021年度岐门县“十大惠民工程”之一,充分发挥协会56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和128名兼职心理工作者的作用,创新社会心理服务建设“123456”推进模式。深化“村夜访”。进一步创新乡村治理,延伸服务触角,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累计为群众办实事843次,领导带案上门220次。让“党员红袖章”落到实处。全县累计招募平安志愿者5000余人,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450余起,帮扶困难群体1100余人,实现了刑事案件少、矛盾纠纷少、安全事故少、违法违纪案件少、跨层上访少的“五个少”目标。 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岐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岐门县行政复议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集中复议权,明确县政府部门不再行使政府复议权,由县司法局代为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建立行政复议委员制度、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合议制度,推行复议案件听证制度、庭审制度;建设全省统一的智慧复议平台。2021年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33件,结案37件(其中2020年结案4件)。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被纳入岐门县“十四五”规划,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托安徽法网,安徽昌益律师事务所、岐门县公证处、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相应平台开设商铺、开展工作指南,应用率达100%;在乡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实体平台开展线下法律服务活动。

(七)加强分级监管,严格执行,有效落实,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政府内部分级监督。发布政府公报27件,转送县政府领导批示92件,均按规定时限办理、答复。自觉接受县委党内监督、县人大法制和工作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2021年,县政府共承办建议提案220件,其中县人大建议133件,县政协提案87件,市政协提案2件,涉及单位61家(主办单位45家,联办单位56家)。在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各承办单位共同努力下,所有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答复率、满足率达100%,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99.2%。深化审计全覆盖。 规范审计权属运作,建立《关于规范巡视审计协作机制的意见》《岐门县审计局审计业务管理办法》。完成社会保险基金审计。2021年一季度,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两大类6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全面摸清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结余规模结构基本情况。积极开展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对岐门县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优化营商环境、减负减费政策落实情况以及支持安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过程中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等开展审计调查。开展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完成提高财政资金质量效益和政府“紧日子”专项审计。 县审计局会同纪检监察、组织、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精心安排部署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5月底,全县118个村、社区167名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部完成,出具审计报告118份。为政务公开打下坚实基础。县政府印发《关于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信息公开实效。持续做好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设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展示公开情况。

(八)完善科技支撑体系,多措并举,有效建设数字法治政府

打造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特殊要求、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实现个人事项、行政许可事项100%“网上办理”。目前,全县共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10560件,涉及全县18个镇、118个村(社区县区)、43个县级单位,所有事项均已接入安徽政务服务平台。截至目前,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办理案件853199件,网上举报853199件,网上举报率94.82%。深化落实7×24小时“随到随办”服务。扎实推进系统集成对接工作。优化“安徽事”平台功能。完善政务服务地图功能。 开展“微笑政务”品牌创建活动,严格落实《岐门县政务服务“好坏评比”工作制度》,切实满足企业和群众节假日办事需求。深化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开办成本。确定“一网通办”线下专项窗口和长三角“跨省服务”专项窗口。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少数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部门法制意识不强,法治观念淡薄,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治人才队伍不足,距离新形势下我县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传导不畅;三是法制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1年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依法治国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有关情况

(一)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县委主要负责人在县委主持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第三次会议,学习贯彻省委全省全面依法治县、市委全市全面依法治县精神。年初,县政府制定了《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计划》,每月安排一节学法。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邀请省司法厅法治研究部副主任李翔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报告。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部、党校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作为各级干部的培训内容。 县政府把法治县域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有力保障了工作开展;县政府建立政府任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制度,提高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ii)提高组织领导力的促进体系,并不断促进基于法律的政府的建设。 En County“示范,创建和促进基于法律的政府建设计划”,分解50项工作任务,澄清负责人,并加强了工作的实施。

(iii)建立一个法律规则的报告制度,并根据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进行决策关于重大事件的报告系统,并不断提高县政府根据法律,根据法规,根据法律向市政府,县人民委员会和县人民国会常设委员会报告行政工作的水平。

(iv)改善评估,评估,监督和检查机制,并严格监督实施。 发出“ 2021年Qimen县的目标管理的实施计划”(Qi Office [2021]第22号)和“ 2021年Qimen County的三项”评估规则,包括法律规则的构建,根据法律的有效性,根据法律的宣传和竞争的宣传规则和县级的宣传规则对XI JINPING对法治的思想进行研究,并促进了党的主要领导人和政府的责任,以促进法律规则的建设以及县党的建设,该委员会是由县委员会的建设''法律六个部门和部门同时,城市检查小组在Qimen County的建设中积极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在整个县进行了检查和整个县的检查,以确保检查和整流情况有效。

iv。

今年,Qimen县党委员会和县政府将对新时代的社会主义进行伟大的思想,严格实施了中国共产党第19个国民大会的精神,并在第19个中央委员会的先前全体会议上,深深地促进了国家,省级政府的整体行为,使其促进了基于政府的效力该县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i)根据中央,省级和市政计划和计划的要求加速实施“一个计划和两个计划”,及时为Qimen County制定了特定的措施,以实施“一个计划和两个计划”,以实施“一个计划和两个计划”,以奠定14th五年计划期间在县建立基于法律政府的固体组织。

(ii)根据与国家,省级和市政级别的基于法律的政府建设的相关文件的要求,加深了基于法律的政府建设,加深了基于法律的政府建设,加深了基于法律的政府建设,通过创造,通过示范来促进创造力,并为基于法律的政府建立新的状况。

(iii)在报告法律并促进责任的实施方面做得很好。干部,将其包括在每个单位的领导团队的年度绩效报告中,并将其包括在Qimen制定法治的评估指标中,以形成一种制度化和正常化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