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
段屋乡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乡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根据《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暂行)》和《江西省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指导意见》文件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遵循党委号召、政府组织、农村自愿参加、互助共济的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方针,体现“谁出钱,谁受益”的宗旨,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积极组织引导农民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地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障农民基本医疗,实现新农合覆盖我乡绝大多数农民的目标,不断提高全县农民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标
在2008年全乡有95%以上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础上,确保2009年参合率达100%,住院统筹基金使用率达80%以上,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社会化程度的抗风险能力,达到减轻农民就医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目的。
三、方法与步骤
整个工作共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8年10月25日前)
(一)制定全乡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并下文实施。
(二)做好2008年全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总结和2009年全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
(三)召开2009年全乡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大会,全面部署安排我乡2009年的新农合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与收缴农民参合费(2008年10月26日至2009年1月25日)
(一)按照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整体要求,全乡广泛开展宣传与发动工作。
1、各村组织开好“三个会”:村级两委工作会、村小组长会以及村小组为单位的农户户主会,层层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切实做好各项组织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做好宣传骨干的培训。实行乡、村干部宣传发动驻村入户包干责任制。
2、对村卫生所及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广泛开展“六个一”宣传活动:①组织一部宣传车深入圩镇、村组巡回宣传;②乡广播电视站要开办一个专题栏目,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报道有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③发放一份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单④印发一份典型补偿事例宣传单;⑤各村委会每半月出一期宣传栏;⑥每一个村小组书写1条以上永久性标语。
4、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部门和单位,上级驻我乡人员深入农户家中,做好新农合宣传动员工作。
(二)收缴农民参合费
1、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缴参合费20元,农民个人缴交参合费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25日,国家、省、市、县级财政对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以交费截止日的参合人数为准每人每年补助80元。
2、收缴农民参合费以村委会为单位,按户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新农合收款收据,注明缴费人员姓名,同时在参合人员登记表上登记,并将缴费情况在其《新农合证》上记录,收款收据粘贴在《新农合证》的第6页处以备核查。
3、各村所收参合费必须每日及时缴存乡财政所结算专户。乡财政所必须在2009年1月25日下午5时前将本乡的农民参合费全部缴存“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财政专户”,不得留有余额。
4、农村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本人的参合费由乡民政所在2009年1月25日前将本乡上述对象的参合费缴存乡财政所结算专户,并将名单及时交乡农医所。
5、领取了计生“一卡通”的农村一女户家庭和已扎二女户家庭的主要成员的参合费,按照于都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落实计生“一卡通”农村持证家庭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优惠政策的通知》(于人口计生领字[2007]14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乡政府适时组织督查组织对各村开展新农合宣传发动与参合费的收缴工作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09年1月1日起)
根据《于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文件的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的要求组织实施。
1、继续收缴农民参合费至1月25日止,同时继续做好宣传工作。
2、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张榜公布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名单。
3、开始对2009年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进行报帐。
4、乡农医所将参合人员名单录入计算机管理并将《参合人员登记表》交一份到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存档备案。
5、各个村委会和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立固定公示栏,对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报账情况每月定期公示,让广大农民知情和监督。
在实施过程中,我乡将配合县政府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及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定期不定期组织调查、检查,及时掌握新农合工作运行开展情况,确保我乡新农合工作正常有序运行。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09年10月)
2009年10月,根据《于都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新农合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书面材料送交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汇总。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及有关单位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讲发展的高度,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这一关系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抓紧、抓实、抓好。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按要求建设好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配备好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切实负责好乡新农合的具体工作。至2009年1月25日,要确保农民参合率达到100%,新农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3、加强教育,强化宣传。要通过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新农合政策规定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乡农医所、各村委会、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和做好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情况的公示工作,让社会和广大参合农民知情和参与监督。
4、规范服务,加强监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管理,加大投入,改善医疗条件,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乡农医所要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态度、工作质量、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和执行有关医疗服务规章制度情况加强监督和考核,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
5、健全制度,强化管理。乡农医所要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服务质量监督评价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不断完善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审批、使用、医疗费用报销补偿等各个环节的运行方式和方法,确保基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6、加强督查,严格考核。
一是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即从2008年10月26日起,每周一、周四下午五时前由财政所依据各村实际进帐额填写进度表报乡农医所,并在全乡通报。
二是实行每两周调度制。在收缴参合费期间,实行每两周一调度,第一次调度时间为11月6日,以后每隔一周以星期四下午五时的数字为准进行排位,进度排位后两位的村书记、主任要分别向乡主要领导作出情况说明。
三是实行一票否决制。此项工作纳入村级年终考核重点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在11月30日前参合费收缴进度没有达到50%,三月25日前进度没有达到100%的村年终考评不得评先评优;对参合率在三月25日前达到100%的村,依照完成时间的先后排序(以银行进帐单为准、参合登记表及台帐)取前三名分别给予奖励,对相关个人建议上级优先提拔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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