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教育会心得体会3篇

时间:2024-08-10 22:48:27 作者:皮皮侠 字数:5835字

  下面是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法制教育会心得体会3篇(法制教育,心得体会),供大家赏析。

关于法制教育会心得体会1

  今日在音乐厅,有一个姓黄的警察叔叔给我们讲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

  第一课是:大人不在家,小朋友应当怎样做?

  如果小朋友自我在家玩游戏的时候有人敲门。我们应当怎样办呢?首先不要开门,也不要出声,小偷以为屋里没有人,他就会撬门,小朋友能够假装说“爸爸,有人敲门!”小偷就不敢来了。

  第二课是:不能横穿马路

  有些汽车开得太快,实在刹不住车,如果横穿马路有可能就会被汽车撞。如果过红绿灯路口的时候,绿灯亮的时候,先左看看,右看看,没有汽车开过来了再经过。如果有地下通道或者天桥,应当走地下通道或者天桥。如果有人抢劫,小朋友能够装死或者躲起来。黄叔叔给我们讲一个关于小女孩装死的故事,故事说明小女孩很勇敢,聪明又机灵。

  这个法制教育告诉我们,如果小朋友没有大人照顾的情景下是不能给陌生人开门的,也不能横穿马路。

关于法制教育会心得体会2

  大千世界,五彩缤纷。我们身边的诱惑无处不在。网吧、游戏机、垃圾文化……它似一座泥潭,一但陷入,便无法自拔;它似一把匕首,一但插入,便血如泉涌。因此,我们一定要对身边的不良诱惑说:“不!”!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我们一定要对身边的不良诱惑说:“不!”!不然,我们就会误入犯罪道路了。

关于法制教育会心得体会3

  4月28日,学校组织观看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辅中国教育学院的两位博士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使我受益匪浅。

  作为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有关内容,知道执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在现实教育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

  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规去规范教育学生。教师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非凡性,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广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万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同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究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的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少讽刺、讥讽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

  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非凡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重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