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3篇

时间:2024-05-31 20:18:51 作者:皮皮侠 字数:227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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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1

  南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精神,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现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围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和2009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目标任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正面宣传,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职工安全技能为重点,提升培训质量,加强舆论引导,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提供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行动,全面推动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广大职工安全技能,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提升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促进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企业新进人员和重点行业(领域)农民工得到全面教育和培训,建立和完善与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相适应的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二、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一)以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的为指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理念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坚持安全发展、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推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2、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宣传活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认真围绕“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提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的方法步骤、主要内容、重点对象、工作责任和其他具体要求,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做出具体部署,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

  3、做好重要时段、重要节点的宣传工作。精心准备,细化方案,创新方法。认真做好全国“两会”后和建国60周年的各项宣传活动,突出形势宣传,引导社会舆论,充分展示新中国成立以来安全生产取得的成就。继续通过论文征集、举办论坛等形式,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

(二)以“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为契机,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1、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周”、“安全生产咨询周”、“应急预案演练周”和“安全生产科技周”活动;各重点行业主管部门要明确安全生产咨询周每日的咨询重点;在此基础上,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协调相关媒体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做到媒体联动,部门联动,重点突出,以日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年,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2、以广大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为对象,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和应急知识教育普及。通过编印发放安全常识读本、安全手册,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做好安全生产标准的宣传贯彻。

  3、联合建设部门开展“送安全进工地”,提高广大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联合教育部门开展“送安全进校园”活动,力争将安全教育作为学校课时教育内容,提高广大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继续联合总工会举办“安康杯”竞赛和“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联合共青团举办“青年安全示范岗”活动,充分发挥农民工、青年在活动中的作用。

(三)以“三项岗位”人员、农民工等为对象,开展全员安全培训行动

  1、加强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引导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三项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深入开展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协调教育、劳动、农林等部门,将农民工安全培训纳入职业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抓好企业新员工的安全培训,确保培训时间和质量。

  2、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整合优化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水平。进一步创新培训方式,充分利用视频讲座、网络培训和远程教育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缺乏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送教育培训上门,解决企业培训难的问题。

  3、开展高危行业中小企业全员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和非煤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执法。组织督查组到各区县和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现场督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培训监管主体责任,把安全教育培训列入日常监察的重要内容,部署制定专项执法检查计划,认真开展安全培训工作的执法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

(四)以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活动为抓手,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发现和探索创建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先进单位在活动中取得的经验,修订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建设标准,继续完善考核细则,以2008年创建工作为基础,以点带面,扩大安全生产诚信企业的覆盖面和影响面。将创建活动由高危重点行业向各行各业延伸,促进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

  2、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现象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曝光和监督,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督促和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五)以安全文化示范社区(村)创建活动为重点,推进全民安全文化建设

  1、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十一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组织、引导和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和文艺工作者深入安全生产领域,创作更多更好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产品。

  2、加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推广建邺区沙洲街道等在安全文化建设方面的经验,继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社区(村)建设,修订创建标准,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安全社区建设上水平。

  3、结合“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开展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同时以多种手段推进城市安全文化建设。通过公益广告、张贴挂图标语等方法,设立安全文化主题公园、主题街道等,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文化氛围。

(六)以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宣传为导向,做好安全生产宣传的正面舆论引导工作

  1、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的宣传,深入挖掘、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在安全生产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和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路,推动工作内容和方法手段创新。积极推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安全生产一线的先进典型,让社会更多地了解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安全生产工作者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和崇高的职业精神。

  2、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密切与主流媒体联系,加强正面宣传。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引导。整合优化安全生产宣传资源,巩固和壮大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主阵地,更好地为全市安全生产中心任务服务。

  3、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借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委会会议、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以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形式,公布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控制考核指标落实情况、重大事故查处情况,加快形成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制订并落实好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场采访预案,完善突发生产安全事故新闻报道应急工作机制,提高新闻发布工作水平。建立网上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机制,加强网上正面引导。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在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由各级安委办牵头,联合各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级安监部门要成立由主管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和分工,做到方案落实、项目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时间进度落实。

(二)各地要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研究部署工作。各区(县)安委办定期向市安委办报送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市安委办将根据统一安排和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重点抽查、异地检查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三)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投入,保障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所需经费。要突出重点,紧密结合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人们关心的热点问题,狠抓落实。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与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社会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各地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和业务建设,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发挥各新闻媒体作用,运用多种宣教手段,形成合力。鼓励致力于安全文化事业的企业和社会团体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五)请各区(县)于4月25日前,将本区(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及联系人报市安委办,7月1日、10月5日前分别上报一次季度工作情况,11月25日前报送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总结。

  联系人: 殷长林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ajbgs@

常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

  附件: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市建筑施工“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扎实开展建筑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行动、建筑施工隐患治理行动和建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简称“三项行动”),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建设领域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着力构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极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降低事故总起数和伤亡人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控制一般事故发生,实现“三提高一好转”,即:参建各方安全责任意识明显提高,监管部门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明显提高,实现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

-1- 局长任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领导和指导全市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日常工作由局质量安全监管处具体负责。

  四、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1.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建设工程。

  2.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建设工程所涉及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

(二)内容

  1.执法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1)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和安全报监手续的;(2)施工企业(含分包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从事施工的;

(3)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持无效证件的;

(4)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5)建筑起重机械未办理备案的;

(6)监理单位不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7)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迟报、漏报、谎报的;(8)其他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治理行动。重点治理以下行为:

(1)对于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2-未按照规定编制、审核、论证和实施的,或落实方案不力的;

(2)工程项目未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3)建设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未按照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

(4)施工企业或施工项目部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未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备案登记、安装、使用、拆卸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6)未按规定开展教育培训和实施安全交底制度的以及项目未按规定建立民工学校的;

(7)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8)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械设备或安全防护用品的;

(9)其他需要治理的行为。

  3.宣传教育行动。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宣贯力度,提高全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加强对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3)加强对一线施工作业人员,特别是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大力推进民工学校建设,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4)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5)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加快推进班组安全建设,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浓厚氛围。

  五、活动安排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制定具体的“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三项行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至4月)

  认真组织动员部署,明确重点工作内容,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思想发动,形成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项工作深入、持久、高效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至6月)

  各地住建部门组织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三项行动”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隐患排查阶段(7月)

  各地住建部门要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认真研究防范各类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在建工程隐患排查台帐或危险源

-4-控制台帐;针对夏季高温、汛期、雷雨等极端天气,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严防安全事故。

(四)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

  在前阶段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工程、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以及安全隐患较多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突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处理事故隐患。

(五)总结提高阶段(10月至12月)

  进一步完善执法措施,提高执法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三违”现象,积极防范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表彰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企业、工程项目部及有关人员;组织开展对已整改问题隐患 “回头看”,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认真做好“三项行动”的部署及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机构,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大对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监控,加强在建轨道交通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和完善对各类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和应

-5- 急救援机制,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分类组织,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应当立即整改排除,重大隐患应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整改。

(四)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从多样性、全面性、层次性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入手,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项目部,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建立“三项行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三项行动”总结请于2015年11月20日前报我局质安处。联系人:顾永辉,联系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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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3

  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宣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及《武平县卫生系统2014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卫【2014】4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此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一

  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密结合医院实际,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 为主题,以医疗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为重点,扎实开展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短信等方式,宣传总书记“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提高我院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的重视和对珍视生命的认识,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日益深入人心。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0日——5月10日):通过多种 1

  有效形式和途径,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二)宣传教育阶段(5月11日——11月1日):利用各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意义,宣传安全生产防护知识。针对各部门、各科室进行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全面检查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10日):全面总结,分析提高。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的有效措施,我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中,做到有方案、有活动、有载体、有成效,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二)突出重点,大力宣传。要紧紧围绕全国第13个“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栏、LED显示屏、短信等方式,大力开展法律、法规和“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要注重宣传的连续性、持久性和时效性,确保各项工作宣传到位,为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0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