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范文实用6篇

时间:2024-07-30 08:28:31 作者:皮皮侠 字数:1859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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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浅斟慢品,任尘世浮华,眼前氤氲的水雾,缠绵,消散……茶馆,一个充满情思的地方,它固执地守在尘世浮华中,护住了自己的清雅。她微微颔首,捊须而笑,衣衫翩翩,绝世而独立,于一方角落见证着市井百态。

老舍先生的茶馆,正似一杯幽幽清茶,不浓不烈,不急不躁,不沉不浮,从从容容,淡泊致远。像低进尘埃里的素颜,似高攀灵魂的风骨,忍不住,去口味。

初品,是岁月的苦涩。第一幕,一个初秋的上午,三三两两的旗人遛够了鸟,走进裕泰歇脚,茶客们细品着茶点,闲聊着风月。突然,一洪亮的男声携着满怀的豪情,对醒目的“莫谈国事”恍若无视,拍案诉说着对洋鬼子的不满,眉眼中的壮志显而易见,却被那特务吴思子和宋祥子抓了去。可怜的康老六为了让女儿过上好日子,将女儿卖给了年过七旬的庞太监。女儿凄凉的泪向人们诉说着对世界的不满。于这一方茶馆,各色的人演绎着各色的人生。

亲抿一口,品味出些苦涩,融着些百味,苦涩的绝唱,响彻岁月的枝头。就像乌云密布的天,让人不由得心情沉重。这样的《茶馆》,让我不禁想去再次品味。再品,是乱世的本味。人们追逐着时光的脚步,来到了民国初年。身处乱世的裕泰艰难的维持着,掌柜王利发积极改良,却屡遭失败。唯有那“莫谈国事”变得更加醒目。掌柜的儿子与儿媳打点着茶馆。常四爷终于出狱了,将他关进去的二人却又成为军阀的走狗……这一方茶馆,接受着岁月的考验。

望茶叶于杯中沉沉浮浮,与沸水的碰撞,激出了最美的舞踏。它飞旋着,舞着它的态度,于乱世中的一丝本味。这清茶愈加苦涩,可又让人们品出了它的态度,它的决心,它的本真。而我们于这如海的苦涩中寻懂了那一丝本味,去追寻那心心念念的苦尽甘来。

饮尽,是人生的风月。故事终有尾声,一个个子承父业的青年再次聚集在不似从前的裕泰,带着从前的希冀,守着父辈的故事,于乱世中,遇见,又错过……常四爷的生活更加凄惨了。当昔日的意气风发变为老年的感慨万千,眼底的风霜是岁月的痕迹与无可奈何。读后感·咀嚼着前尘往事,感慨着世道崎岖,对着世间的麻木悲凉冷笑。但康大力作为一个青年热血地投入革命斗争,以及康顺子、王大拾等投奔西北游击区,何又不是奔赴光明前景,向可悲的社会唱响反抗之歌?是啊,当你老了,可永远有人正年轻着。

这一口,品尽了这世间繁华,品尽了人生百味,品尽了风花雪月。回味悠长,沉痛的苦终会过去的吧。苦尽甘来是最为幸福的时刻。

人们品着清茶,品着事故。城市一隅的一方茶馆,茶馆无言却守着岁月,过去的过去,岁月流逝;故事的故事,茶馆记得。

第2篇: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他是外星球来的小王子,孤独、寂寞、高贵。来到地球,他有许多困惑,对这些所谓的大人不理解,但是他说,不要埋怨他们,对待大人,小孩子应该非常宽容大度。

  他爱上了他那个小小的星球上唯一的一朵玫瑰花,花儿也爱上了他,但是爱让花儿变得敏感多疑,不停地折磨着同样爱她的小王子。她言不由衷,她虚张声势,她说话刻薄。其实,这一切都是花儿的小伎俩,她只是因为太怕失去他。小王子因为年轻,看不透花儿口是心非后面隐藏的似水柔情。离开了他爱的花儿。

  虽然如此,他心里依然爱着她。他一直以为这朵花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他觉得自己很富有,他说:“如果一个人爱上了一朵宇宙繁星里独一无二的花,这足以让他在看这些星星的时候感到幸福。他会对自己说:我的花就在那儿,在某颗星上”

  但是他在另一个星球发现了一个玫瑰园,才知道他爱的那朵花原来只是千千万万个花儿中的一朵。他很伤心,原来他爱的那朵花只是普普通通的一朵玫瑰花。

  狐狸告诉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驯服与被驯服。他说:“对我来说,你还只是一个小男孩,和其他千千万万个小男孩没什么两样。我不需要你,你也同样不需要我。对你来说,我也不过是一只狐狸。但是,如果你驯服了我,我们就会互相需要。对我来说,你是世界上唯一的,对你来说,我也是世界上唯一的。”“我的生活很单调,我已经厌倦。但如果你驯服了我,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我就会识别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其他人的脚步声会让我躲到地上去,而你的脚步声会让我从地下走出来,像音乐的召唤。”于是,小王子知道,那朵花儿已经把他驯服。他再去玫瑰园,看到大片的花儿,虽然觉得那些花儿很美,但觉得他们是空洞的。他依然觉得自己的那朵玫瑰是独一无二的,虽然在别人眼里,那朵玫瑰只是千万朵玫瑰中普通的一朵。因为他知道,那朵玫瑰是他驯服过的,他给她浇水,给她捉毛虫,给她挡风,听她倾诉,他在那朵花儿身上花的时间让他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

  他那颗温柔的心深深地理解着他爱的那朵玫瑰,虽然那朵玫瑰带着刺,别人以为那是花的恶意,而他却知道,花儿只是尽自己的能力在保护自己,它们自以为有了刺就能吓唬住人。就好象有些人满身带刺,其实他们只是不知道如何与世界相处,怀揣着一颗处处防范的心,很累,很痛苦,但又有谁能象小王子一样地了解他们?

  他也知道了,对自己驯服过的一切要负责到底,这也是很多大人们忘记的事情。他们总是一次一次地驯服让他们感到新鲜的东西,然后丢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这是一本童话书,但又不仅仅是童话书,每个大人都应该看看。《小王子》告诉我们,要用心灵去寻找美好,寻找爱。

第3篇: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在昏暗窄小的屋子里,我父亲躺在窗下的地板上……”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一种浓厚的、色彩斑斓的、离奇得难以形容的生活,以惊人的速度开始奔流了。一幅幅残酷的画面,一阵阵亦有亦无的腐朽的气息,从我脑海中闪过。可怜的“我”自小生活在贫困中,自从父亲走后,在外祖父家更让我感到了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暴。父子之间的仇恨与吝啬,兄弟之间的财产之争,孩子之间的捉弄与讥笑……更多的不为人知的黑暗。

《童年》一书是高尔基根据自己的童年生活续写的一部书,从生活中看似琐碎的小事里,充分体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

整本书看完后,我简直自愧不如,书中小主人公在这样黑暗的环境中能勇敢、自信地面对挫折,他的童年是那么的无趣与辛苦,反过头来想想自己,虽然生活在无忧无虑的日子里,却还不知足,父母叫干点家务不愿意,老师多布置点家务就喊累,就连有时被父母批评几句,都还要嫌他们凶。现在想想,自己还真是无知。没挨过打不知什么叫痛,没干过活不知什么叫累,没受过穷不知什么叫苦。

也许,现在的孩子实在太幸福了,由于父母过多的宠爱,变得很娇气。很多事只有亲身体验才能领略其中的滋味。我不否认自己也是这样一个人,直到有一次,我才真正了解到生活的艰辛。那是一个双休日,我和表弟表妹们一起去外婆家玩,凑巧,那天外婆和外公要去田里种菜,于是,带着一股新奇,我们拿着小锄头来到了田里,等外婆给我们分配好工作,大家便忙开了。我是负责把一篮子菜苗种完,一开始,我“玩”得正起劲,心想:“原来种菜那么容易,不就是挖一个洞,把菜苗的根放进洞中,最后用土盖上吗!”不到五分钟,表弟表妹们就种得不耐烦了,一个个都忙着捉青蛙去了,嗨,看他们那么悠闲,我还真有点儿羡慕,可是,我都这么大了,怎么能像他们那样轻松呢?为了保全颜面,还是得坚持到最后。

不过干了一会儿,我就坚持不住了,脚发麻,背也很酸,再看看自己的鞋子,粘满了泥土。“唉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以后我再也不会干这种苦差事了……”我心里不停地抱怨着。大约种了大半篮子,老天仿佛听见了我的诉苦声,下起了小雨,外婆见此情景,就叫我们立即回家避雨,听了这话,我如鱼得水,心情一下子愉快了不少,可我刚要走,却看见外婆和外公戴上了斗笠,披上了蓑衣,依旧干了起来,看着雨中外婆外公那一起一俯的身影,我心中突然一酸,尝到了又咸又涩的味道,我不知道这到底是雨还是泪,可我深深地体会到,外婆和外公是那么的不容易。雨依旧下个不停,那雨声仿佛在诉说我的浅薄无知。以前外公拿蔬菜来给我们吃,我总觉得不直一提,可我想,当我下一次再看到那些充满泥土气息的蔬菜时,我一定会感到这比金子还珍贵,因为这是外公外婆用汗水换来的。

我和高尔基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他的童年是充满痛苦与悲惨的,我的童年却处处可见欢乐和阳光。说实话,童年真的是人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正如很多人所说:童年是孩子美丽的梦,童年是海里激起的浪,童年是风吹来时铜铃的作响……在现在这样和平、美好的日子里,望每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都能好好珍惜、把握自己的童年!

第4篇: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我这星期读了第一本革命小说——《红岩》,我一直是用敬畏的心态来读这本书。封面上的那两个打字“红岩”,似乎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看见它们,我的心就沸腾了。

  这本书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国民党斗争,因重庆的地下党被叛徒出卖后,那些革命志士们被关在那“黑暗”的监狱里,革命志士被敌人严刑拷打,但是他们坚贞不屈,不向敌人透露半点关于地下党的消息,他们在监狱里与敌人斗智斗勇。

  这本书成功塑造了华子良、许云峰、江姐、宋振中、成钢、成瑶、刘思扬、双枪老太婆等英雄形象。小萝卜头宋振中还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就参加了共产党,但是后来全家都被杀光了。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加共产党,这种热情为党的精神,值得大家学习。而最让人感动的就是江姐,她的形象深深地树立在了我的心中。

  在渣滓洞中,无论鞭挞棒打,无论竹刺针扎,无论“十指连心”,她都咬紧牙关,终以微笑面对着大家,洁白的蓝色旗袍上不沾一点浮沉,似乎告诉大家:咬紧牙关,不要泄露秘密,相信党总是会胜利的。她总是毅然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34“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而红岩里面也有一些让世人唾弃的,遗臭万年的家伙,譬如叛徒甫至高,国民党的狗腿子,他能在鲜艳的中国国旗下微笑吗?不,他连站在中国国土上的资格都没有。

  这些革命英雄的壮烈事迹,我们必须铭记在心没有他们挥洒热血,哪有我们胸前飘扬的。

第5篇: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只有心才能看得清,实质的东西,用眼镜是看不见的。——题记

  主人公小王子是一个忧郁的小人,他来自宇宙中的一颗“B621星球”,那是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在那什么都只有一丁点大,小王子很容易忧伤,在他的生命中充满了柔情。于是,一天他趁候鸟迁徙离开了家园开始旅途。第一颗行星上住着一位霸道的国王,第二颗行星上住着一个爱慕虚荣的人……就这样他一直不断地旅行,一直到他来到了第七颗行星那就是地球。

  在撒哈拉沙漠中小王子遇到了“我”,我们一点一点的走近,成为了朋友,最后,有“我”揭示出了他生命中的所有秘密。

  整部小说充满了忧郁和忧伤。圣埃克苏佩里通过小王子,用明白的语言揭示了一个个引人深思的哲理。全书充满了感动的韵味,让我们看到了纯真、朴实的友谊。

  不知为什么,看完《小王子》后的我泪流满面,或许是被他的童真所打动,或许是被最后凄美的结局而触动,或许是为世间已缺失的或是说已埋没的孩子般的灵慧而感到惋惜,再或许……

  在作者圣埃克苏佩里的笔下,我读到了一篇童话,却是那么真实,距离是那么近。文章有种神秘的色彩,小王子与各种各样的人对话时那充满童真的语句却又不失哲理性,令人深思。他认为自己已被玫瑰花抛弃,所以独自来到了邻近的星球,明白了各种各样的道理后,让蛇将自己送回了自己的星球。

  我的心一直那么沉重,觉得在大人的世界里失去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世间有形形色色的人,在我看来与圣埃克苏佩里形容的那个地球有几分相像:国王——理性权威的虚伪与无能;爱虚荣者——虚荣可笑的人;酒鬼——生活在迷惑与重复中的人;商人——贪婪的人;地理学家——脱离实;点灯人虽然为了他人,却对命令有着盲目地服从。

  可能现实生活中,这些只是代表了一部分人,但真正拥有追求的人能有多少。孩子才是没有被这世界受过污染的,只有孩子的眼睛才能发现世上真正的美。而大人们总在忙忙碌碌中,忘记了生活中这些最简单最本质的享受。孩子的世界里其实充满了爱,童真是朵藏在人心深处的玫瑰,孩子能够让它吐露芳芳。在大人的手中却会慢慢枯萎。

  故事中处处隐藏着飞行员对大人世界缺乏想象力与功利主义的批评。小王子与飞行员都拥有一颗孩子般的童心,所以之间有许多共同语言。小王子深爱着那玫瑰,那玫瑰代替不了花园里那五千朵玫瑰,狐狸朋友告诉过他:“只有用心才能看得清。实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见得。对呀!那就是爱。小王子为他所驯服了的玫瑰,除草、捉虫、浇灌,她是独一无二的。一个生命拥有了别人的呵护或是爱,或是呵护过,爱过别的生命,那么在宇宙中,是无可替代的!

  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有那么一片星空,星空中有着一朵玫瑰,永恒的玫瑰。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像开着花……

第6篇:读后感1000字大学生

  我用了整整一个星期,终于把《飘》看完了,我看得好认真好认真。看到最后的两章,我哭了,痛苦的哭了,第一次因为小说的情节,然后想到已故的人,已故的事情,自己的过去。

  我真的哭了,哭到整个身体都颤抖了,我真的伤心了。小说里面的情节,与我过去的往事相对应,把我一直隐藏在心里面的悲伤全部都解出来了。我好无助。一边用枕头压住自己的头,一边用被子把自己裹住。我从来都没有尝试过这么悲伤,也从来没有哭得那么颤抖。更加从来没有哭得这么大声。好在家里的人都不在。我没有给任何人发现。

  这个星期的我已经很不开心了,但是我选择了承受,不敢对任何人说,还要在任何人面前扮得自己好快乐。我不想任何人知道我的心事,我的心情。我害怕寂寞,所以找一大堆人陪,但我不能在告诉他们我的心情。

  我害怕深夜的寂静,所以选择每晚都用酒精麻醉自己,然自己别胡思乱想,醉了就可以安静的睡了。

  《飘》是我看的第一本小说。或许也是我最后的一本了。因为没有动力我是不会把时间都放进去的,也是因为她,我才选择一字不漏的把这本小说给看完的。

  瑞德·恩,一个真的很好的男人,无论思嘉怎样对他,他还是以自己最高的爱情来对待思嘉。因为瑞德爱思嘉,所以常常都会跟思嘉发生争吵。因为爱着她,他理解她,关心她。所以随时准备帮助她,因为爱着她,他冒着生命危险都要回去找她,回去救她。因为爱着她,他常常都是因为她而喝醉回来。他选择自己喝醉,自己难过,也不能把心情发泄在思嘉身上。而瑞德就是以这种心态,这种做法来表达自己。他不能让思嘉知道他深爱着他。因为往往让自己心爱的人知道自己深爱着她,她就会想到很多让他伤心,让他心痛的事情来刺激他。所以他的爱不能说,只能以自己的心态,自己的做法去承受,去谅解。

  而我觉得瑞德真的是一个可怜的男人,他把自己都赔上去了,还是不能让思嘉爱他。虽然到最后思嘉是爱上瑞德了,但此时的瑞德已经老了,已经累了,已经没有能力在去承受再一次的打击了。他选择离开了。他的离开不是因为他不爱她了,而是因为他太过爱她了。他不能在一次承受失去的滋味了。与其这样,不如把现在变成他最快乐的回忆。至少以后在回忆起来还是美好的。而不会又是一桩伤心的记忆。

  瑞德深爱着她的女儿,邦妮,因为邦妮是他和思嘉的结晶体,而邦妮的存在又是瑞德和思嘉在一齐的证明。而邦妮的失去。这一段爱情也渐渐的失去了。为什么瑞德会那么爱惜邦妮呢?在我没有看到后面的几章的时候我已经想到了,而到了小说的最后也说了。